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上海财政网的一些知识点,和上海财政局官网报名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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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1、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财政局设18个内设机构。
2、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公文运转、重要会议组织、拟定有关行政管理规章 *** 并组织实施;负责机要、通讯、督查、 *** 、保密、档案管理;负责 *** *** 书面意见、 *** *** 提案的协调和督办;负责 *** 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网站管理工作;负责财务与资产管理、对外接待、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对本局起草的法规、规章、规范 *** 文件和重大决策及 *** 意见、 *** 提案答复的法律审核;组织会签相关法律法规,报送财政 *** 计划;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组织行政审批 *** 相关工作;组织清理规范 *** 文件;负责重大案件 *** 、执法案卷评查;梳理和公开财政执法主体、事项和依据;开展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统一编制执法文书。
4、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管理;负责人员录用、调配、任免、监督、考核、奖励、处分、出国、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人事档案(信息)、离退休干部等组织人事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市财政 *** 教育培训规划。·
5、编制本市财政 *** 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 *** 、技术标准和规范;承担财政管理应用 *** 开发和数据利用管理;负责财政信息 *** 的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为财政 *** 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保障等。·
6、综合规划处(综合经济研究室)研究拟订本市中长期财政 *** 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本市财政 *** 的课题研究工作,对综合 *** 、全局 *** 的财政 *** 和发展问题进行前瞻 *** 研究;参与研究拟订本市综合 *** 的财政 *** 方案;参与研究拟订本市财税经济政策;分析预测本市宏观经济和财政发展形势,并提出综合 *** 的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7、拟定本市财政监督的政策和 *** ;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监督检查市局内部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 *** 情况。
8、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汇总代编年度区县预算草案;分析报告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提出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拟订市与区县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市与 *** 、市与区县的财政结算;拟订市级财政预算管理 *** ;审批市级部门预算和调整预算;拟订本市非税收入管理相关文件;审批本市行政事业 *** 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负责与市 *** 财经委、预算工委的汇报沟通;配合 *** 部门做好对财政的 *** 工作;汇总地方 *** *** 债务和拟定相关管理 *** ;拟定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办法。
9、组织实施国库金库管理 *** 、财政总预算会计 *** 和行政单位会计 *** ;研究推行本市国库集中收付 *** ;负责市级财政资金拨付、调度;汇总并编制市级、区县、全市财政总决算,汇总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银行开户和市级预算单位银行帐户开立、变更;负责地方债券发行管理;牵头负责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财政 *** 管理、公务用车控制。
10、牵头拟订本市 *** 采购 *** 政策、编制集中采购目录草案;审批 *** 采购形式、方式变更;负责 *** 采购评审专家、供应商、采购 *** 机构和 *** 采购其他事务的监督管理;建设和管理本市 *** 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处理市级采购项目投诉;负责采购信息公告和数据统计。
11、负责牵头拟订本市行政单位财务管理 *** ,拟订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口联系市委 *** 、市 *** 等部门和单位,审核其年度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分析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参与拟订行政单位有关财政政策、 *** ;牵头负责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机关定点饭店招标等管理工作。
12、负责牵头拟订本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 ,拟订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口联系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审核其年度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分析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事业单位有关财政政策、 *** ;牵头负责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审核和监管体育 *** 公益金和发行费收支预算。
13、负责拟订本市基本建设项目有关财务管理 *** ,拟订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口联系市 *** 、市建交委、市住房保障局等部门和单位,审核其年度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分析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负责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14、农业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牵头拟订农业财务管理 *** ,拟订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口联系市农委、市农场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审核其年度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分析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负责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和综合管理工作。
15、负责拟订本市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相关财政政策 *** 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利 *** 公益金的财务管理 *** ;对口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等部门和单位,审核其年度预决算的调整,分析预算支出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审核市福利 *** 中心 *** 发行费收支预算。
16、负责拟订本市企业财务管理 *** ,拟订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对口联系市经信委、市商务委等部门和单位,审核其年度预决算调整,分析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负责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负责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地方财政扶持政策和企业政策 *** 亏损补贴的审核;负责财政反补贴调查工作。
17、组织实施国家统一会计 *** ,指导企事业单位规范会计核算;管理本市会计从业资格及人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和高级会计师评审;指导和监管 *** 记账机构;负责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机构的设立审批和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市资产评估协会工作。
18、负责本市的世界银行、 *** 开发银行和外国 *** 合作项目开发和管理,负责有关财政政策拟订、 *** 项目监督和财务管理;负责本市的非贸易、非经营外汇的管理及批汇、核销工作;负责本市财政涉外综合研究、对外双边和多边合作交流。
19、负责贯彻国家税收政策;组织起草税收地方 *** 法规、规章草案、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运用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做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反馈和税收资料的调查工作;监督检查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地方 *** 门的关税工作。
20、负责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政策、 *** 和办法,拟订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组织对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负责建立与管理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并对其评价质量进行监督;建立绩效评价工作信息库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21、负责市级 *** 门 *** 和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本市 *** 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情况;受理 *** 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 *** 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 *** 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2、直属机关 *** 委(工会、团委)宣传 *** 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思想 *** 工作;负责 *** 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 *** 内监督工作;组织 *** 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负责 *** 工作;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工会工作、团员青年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相关业务工作。
二、上海市财政网信息采集不成功怎么办
1、首先,可以去 *** 发证机关进行信息更新,能查到你的信息就是采集过,查不到就是没采集。如果没采集可以去 *** 发证机关进行信息更新。
2、会计信息采集审核不通过,可重新输入 *** 号 *** 号,会提示已采集过信息,受理号是多少。进入信息采集那个页面有四项,最后一项,可以找回信息采集那个受理号的。
3、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包括两类:一类是在本市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另一类是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本市人员。既不从事会计工作,也不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无需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三、2021年上海奉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1、【#会计继续教育#导语】考网从上海市财政局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 *** 上海市财政局,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2、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3、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4、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 *** 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5、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 *** 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6、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应学分。其中,“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7、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应学分。其中,“参加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8、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 *** *** 的有关要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 *** 学习。会计继续教育 *** 机构名单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9、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 *** *** 的有关要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 *** 学习。会计继续教育 *** 机构名单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10、
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 *** 会计 *** ,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和非上市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各主管 *** 门可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本辖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开展具有针对 *** 的面授培训。组织开展面授培训,应符合国家及本市防疫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方案,按本通知所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选聘优质师资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报送相关培训总结及学员信息,市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11、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 *** 会计 *** ,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和非上市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各主管 *** 门可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本辖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开展具有针对 *** 的面授培训。组织开展面授培训,应符合国家及本市防疫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方案,按本通知所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选聘优质师资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报送相关培训总结及学员信息,市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12、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4、
2021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 *** 会计准则 ***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 *** 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 *** 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详见附件,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
15、 2021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 *** 会计准则 ***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 *** 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 *** 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详见附件,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
16、
202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17、 202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18、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19、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20、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公开明示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21、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公开明示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22、
各主管 *** 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各单位依法重视和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动单位充分享受国家及本市职工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23、各主管 *** 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各单位依法重视和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动单位充分享受国家及本市职工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24、
(二)及时准确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5、(二)及时准确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6、
各主管 *** 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测试学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7、各主管 *** 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测试学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8、
2021年上海奉贤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29、 2021年上海奉贤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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