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生源个人信息表,上海生源是上海户口吗

牵着乌龟去散步 广角镜 33

大家好,关于非上海生源个人信息表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上海生源是上海户口 *** 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上海支内第三代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落户如何办理
  2. 07非上海生源进沪工作问题
  3. 关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表的问题

一、上海支内第三代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落户如何办理

日前,市教委、市发展 *** 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6〕23号),对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相关政策做了全面安排。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直接落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与2015年基本相同。相关部门及受理经办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对申请材料真实 *** 的核查力度,同时,将充分运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应届生直接落户申请受理审核工作便民化程度。

《通知》要求,本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和用人单位要从保持和增强上海人才优势出发,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优秀人才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服务,强化以积分制为主体的居住证 *** 的主渠道作用,同时优先满足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紧缺急需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落户需求。

根据《通知》精神,凡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等申请材料,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 *** 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达到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的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同时,《通知》明确,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直接落户标准分为72分,与2015年保持一致,凡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在2016年5月31日前,向相关受理机构递交申请材料。此外,《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中介机构派遣人员,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直接落户受理范围,同时,凡用人单位2015年办理直接落户后毕业生已全部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对该用人单位2016年提出的落户申请也不予受理。

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

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 *** 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二)《通知单》的之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同时,上海市 *** 事务中心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 *** 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一)已持有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 *** ,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二)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4.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提供《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可作为应届毕业生积分指标的对应材料。

不符合本办法申领条件的,可至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以其他条件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直接落户的申办主体。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 *** 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受理截止日前一年(2015年5月3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信誉良好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16年5月10日前由其主管 *** 部门、所在区县 *** 或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凡用人单位2015年办理直接落户后毕业生已全部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对该用人单位2016年提出的落户申请不予受理。

(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已与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 *** 记录和行为;

3.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 *** 书。

(三)以下情况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2.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的毕业生;

在职培养毕业生指在校期间有用人单位为其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本人担任法定 *** 人的企业除外)。

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的《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申请表须在上海 *** 就业创业服务网( *** firstjob *** *** )(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

(二)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表中所涉及学习成绩等级以相应绩点进行评定,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 *** 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

(三)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如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六)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1.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毕业生毕业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所学专业属体育学类(一级学科)和艺术学门类的毕业生可免于提交。

2.计算机等级 *** 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专业 *** 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毕业研究生及艺术学门类、体育学类、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免于提交。

(七)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更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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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 *** (三好 *** )”“优秀 *** 干部”“优秀毕业生”。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在2016年6月30日前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2.国际 *** 、全国 *** 竞赛(含:全国大 *** 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 *** 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 *** 英语竞赛、“挑战杯”全国大 ***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 *** “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以上奖项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

(八)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非法人企业须另提供以下材料(已连续3年获准受理落户申请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项材料):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016年上级法人的自主 *** 授权书原件(当年有效);

3.上年度在职员工在沪社保缴纳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4.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或 *** 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九)毕业生在本人更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专利登记簿副本不受理),并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证明样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落户申请人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十)在本市出资创办企业(不含股份 *** 、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并担任法定 *** 人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在受理截止日前提出落户申请,并须提交以下材料:(其中1、2、5项须在提交落户申请材料时提交,3、4、6项可在2016年12月20日前补交)。

1.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公司注册成立时间应于2016年5月31日前;

2.由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创业情况报告》及2016年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申报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

3. 2016年度内连续3个月所创办企业为员工(包括毕业生本人)缴纳社保单据复印件(验原件),如毕业生本人因户籍原因无法缴纳社保的,须提供其本人未在沪缴纳社保的证明;

4. 2016年度内连续3个月所创办企业缴纳 *** (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复印件(验原件)及经营往来 *** 复印件(验原件);

5.所创办企业营业场所情况的相关材料:

——如属自购房,须提交自购房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如属租房,须提交租赁房屋产权证和租房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6.所创办企业营业场所缴纳的公用事业费单据复印件(验原件),包括水电、通信、物业账单等。

1.毕业生父母因“支边”“支内”户口由上海市迁出的,须提供:

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 *** *** 出具的因“支边”“支内”户籍迁出上海的证明;

⑵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

⑶由 *** 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 *** *** 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⑵由 *** 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毕业生已婚且配偶户口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之一:

⑴毕业生为博士毕业生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 *** 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⑵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博士学历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 *** 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 *** 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 ***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 *** 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⑶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结婚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 *** 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 *** 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 ***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 *** 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结婚不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 *** 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 *** 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 ***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 *** 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户籍进沪满3年,验原件)。

⑷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本科学历且结婚满5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 *** 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 *** 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 ***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 *** 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⑸毕业生为本科或 *** 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博士学历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 *** 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 *** 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 ***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户籍所在地 *** 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⑹毕业生为本科或 *** 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结婚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 *** 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 *** 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 ***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 *** 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结婚不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 *** 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 *** 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 ***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 *** 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户籍进沪满3年,验原件)。

⑺毕业生为本科或 *** 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本科学历且结婚满5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学历证书及 *** 书复印件(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 *** 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 ***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 *** 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

(一)受理经办机构所属(辖)用人单位按以 *** 程申报:

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2016年5月10日前向上海市 *** 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附件3)。

2.各受理经办机构所属(辖)用人单位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经办机构。

3.各受理经办机构所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人事工作专员带好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 *** 及复印件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 *** 事务中心递交纸质材料。

(二)其他用人单位按以 *** 程申报

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受理经办机构,可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 *** 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携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 *** 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的集中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

依据《2016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另行公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予以评定。

六、受理单位、 *** 及结果查询

详见就业创业服务网( *** firstjob *** *** ),咨询 *** : *** 829191。

对审核结果或不予受理处理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材料应在得知审核结果或不予受理处理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至上海市 *** 事务中心。

二、07非上海生源进沪工作问题

上海市教育 *** 会关于2004年本市生源

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及 *** 其他高校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中等专业学校、市教委直属单位:

根据本市师资发展的总体规划及重点向农村学校、市区相对薄弱学校倾斜的原则,现就2004年本市生源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及 *** 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担任普教教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市生源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

1、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在本市计划招生的师范专业毕业生,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

2、初等教育、学前教育 *** 生到小学、幼儿园任教。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严格按委托培养要求到区县教育局所属学校任教,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合同或有关要求就业者,需征得原委培单位同意,并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改派。

3、各区县教育局根据区县编办下达的编制数进行有效调控,区县教育局要做好总体规划和预测工作。

4、经双向选择当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师范专业上海生源毕业生,可由生源所在区县教育局和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协助推荐就业。

二、关于 *** 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担任普教教师工作

1、 *** 对象:上海生源非师范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一般应为国家的重点院校、 *** 所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

2、 *** 要求: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 *** 书或具有申请 *** 书的必备条件;具有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等。

3、 *** 岗位:以 *** 中学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艺术类教师为主。

4、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单位受理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任教申请时,要根据各区县师资队伍的具体构成情况,在质量上加以保证。

1、凡接收上海生源师范专业毕业生的单位,应采用面试与审阅毕业生提供的书面材料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录用;凡接收上海生源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市教委制订《申请进沪任教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本市高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学习成绩等方面要求》的标准及程序进行。

2、凡被 *** 入沪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被录用者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本市录用的上海生源和非上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可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委托,可由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 *** 或办理户口、档案集中保管手续。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或市区相对薄弱学校工作

1、市教委将推进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有关单位要集中力量支持农村相对薄弱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农村相对薄弱学校的师资引进工作,对这些学校引进非上海生源的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办理落户等手续时,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2、对到偏远农村学校就业的毕业生,给予以下鼓励:

(1)上海生源在偏远农村学校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若报 *** 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给予偏远农村教师一次 *** 安置补贴。

(3)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 *** 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去农村服务教师以专门津贴,津贴标准可根据本区县条件核定。

3、上海各类大学特别是师范大学要积极动员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农村、市区相对薄弱学校任教,对到农村就业的毕业生,要优先评选为市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要主动与郊区教育局和农村学校“结对”,增强用人单位与 *** 间的联系与相互了解,对毕业生主动到上述学校工作的优秀事迹,要做好宣传发扬工作,同时报市教委人事处。

4、各郊区县教育局要抓住机遇,主动到各高校特别是重点高校宣传本地区的经济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形势,树立形象,以吸引应届毕业生。

附件:申请进沪任教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生与本市高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学习成绩等方面要

上海市教育 *** 会办公室 2003年11月19日印发

申请进沪任教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与本市高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学习成绩等方面要求

一、学习成绩的基本要求为:各门课程成绩合格,且获得相应的学位。

1、外语能力的基本要求为:之一外语为英语的,须获得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之一外语不是英语的,须获得该语种的大学四级证书或通过该语种的学校课程 *** 。

2、计算机应用能力须获得下列证书之一:

(1)、全国计算机等级 *** 证书(文科专业 *** 为一级,理工科专业 *** 为二级);

(2)、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文科专业 *** 为“文字处理”模块,理工科专业 *** 为“电子表格”或“C语言”模块);

(3)、上海高校非计算机专业 *** 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 *** 证书(文科专业 *** 为一级,理工科专业 *** 为二级);

(4)、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文科专业 *** 为“办公自动化”,理工科专业 *** 为“中级”);

(5)、其他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 *** 的合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上述要求,但须通过相关的课程 *** :

1、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类的;

2、父母一方由上海“支边”、“支内”或常住户口已迁入上海的;

所学专业属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和工程类的,可免于提交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证书。

毕业生父母一方“支边”、“之内”或常住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出具由户籍管理部门盖章的有关证明。毕业生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应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符合上述条件的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向用人单位领取《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递交的申请材料应包括:

1、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原件,由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和上海用人单位盖章);

2、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由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3、就业协议书(原件,由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和上海用人单位等盖章);

4、学习成绩单(原件,计算机打印,由高校教务部门盖章);

5、外语和计算机证书(复印件,由高校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认证盖章);

6、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本科 *** 书和学士 *** 书(复印件);

7、在高校就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8、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的申请教师资格相关材料(复印件);

9、教师心理素质测试报告单(复印件);

-作者:江西师大 2004年10月7日,星期四 16:23回复(27)|引用(0)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用人单位登录指南

用人单位 ***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 点击“大 *** 电子信息卡平台”进入到用人单位 *** 界面;

在用人单位 *** 界面()中选择“单位用户”,在 *** 名中输入用户名(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中间“-”无需输入。例:72584785X),初始密码为用人单位2004年度信息登记号(例:0400125)。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点击“ *** ”;

注:外省市用人单位在申请用户名和密码审核通过后,凭本中心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 *** 。

*** 后进入预 *** 界面,请在 *** 协议中点击“同意”方可进入用人单位正式 *** 管理页面;

4.成功 *** 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左边的菜单进行相应的 *** 作

用人单位可以及时更新本单位的基本信息,如单位 *** ,单位邮编,公司主页,交通路小,所在市县,单位简介(2000汉字以内), *** 部门, *** 负责人, *** ,传真和电子邮件。更改完毕后点击“确认”即可将本单位基本信息修改完;

用人单位首次 *** 使用的初始密码为2004年度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为此,首次 *** 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本单位的 *** 密码;

点击该菜单可以发布最新单位 *** 信息。请按照发布 *** 信息格式填写完整方可正常发布 *** 信息。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新增 *** 职位发布成功,该 *** 职位立即进入“ *** 职位管理”作为新增记录;

特别提示:为了保证您发布的职位信息能够 *** 到合适的 *** ,请将发布信息的各个选项填写完整,以便 *** 能够详细了解该职位以决定是否应聘; *** 人数必须填写数字;开始日期和截至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0天;

对于本单位所发布的 *** 职位,在本页面可以看到相关统计,如:岗位名称, *** 人数,发布方式(当前默认为文字链接), *** 浏览职位次数,简历投递次数,当前状态;对于 *** 结束的职位,可以删除,需要查看所删除的 *** 职位,可以点击下面的“查看已经删除的岗位信息”;对于需要修改的职位,当前没有 *** 修改功能,为此,需要删除该职位后进入“发布 *** 职位”页面重新发布;

用人单位在 *** 的同时也可以使用该菜单主动搜索 *** 信息。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每个职位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查询条件后点击“搜索”进行查询;对于持有大 *** 电子信息卡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输入其电子信息 *** 进行查询;

注:所以查询结果都不显示 *** *** ,如需获取,请点击“给我们来信”并按照如下格式发送信息给我们: *** 职位名称 *** 姓名学校专业 *** 号码

对于仍处于有效期的 *** 职位,用人单位可以在此查看 *** 应聘各职位的详细情况,也可以设置条件进行简历筛选。在 *** 职位选项中选择 *** 职位,点击“查询按钮后显示应聘该职位的 *** 列表和应聘日期,点击 *** 姓名可以查看该 *** 的详细个人信息;用人单位在查看该 *** 的详细信息后请给予及时回复(回复内容包含拒信和面试通知两种),对于长期 *** 而对 *** 应聘不给予及时回复的用人单位,我们将视不同情况终止相应的服务;

对于不同职位的面试回复的记录,用人单位可以在此查看。可以选择“面试通知”或“面试结果”,然后选择不同 *** 职位进行查询;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职位的不同而定制相应的搜索器以便快速查找匹配 *** 信息;

对于比较感兴趣的 *** 可以及时将其纳入单位的人才信息库,以便在必要时间及时和这些 *** 取得联系。在纳入人才库的时候,选择相应的人才库类别,并填写简短的描述。

为了能够让人才信息库进行分类管理,用人单位可以在此添加相应的人才库类别。

用人单位可以查看本 *** 的所有 *** 用户所在院校统计数字;

对于所发布的各类 *** 职位,可以在此查看整个详细的统计数字。点击“汇总”可以查每个职位应聘 *** 所属院校的相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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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表的问题

申请就业应该没问题的,可以办理居住证。

2005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进沪评分办法

*** 重点建设高校与列入“211工程”的上海高校(见附件1) 15分

其它“211工程”院校、 *** 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以及上海科研院校(见附件2) 10分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 (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 7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⑴“三好 *** ”、“优秀 *** ”、“优秀 *** 干部”、“优秀毕业生”: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2分

⑵国际 *** 或全国 *** 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奖项包括:全国大 *** 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 *** 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 *** 英语竞赛、全国大 *** “挑战杯”赛):

①经认定的国际 *** 比赛或上述全国 *** 比赛奖项:

②上述全国 *** 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注: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更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更高分;3、⑴类奖励和⑵类奖励可以累加,但更高分不超过15分。)

单位信誉度良好,初次合同期1年(含)以上 5分

凡是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的专业(见附件3) 3分

地处崇明县、 *** 区、金山区和奉贤区的用人单位 2分

地处外环线以外非上述地区的用人单位 1分

毕业生担任企业股东、董事的 2分

进入科技创业孵化基地担任领头人 5分

与其共同申请创业基金的团组成员 2分

被本市各级和 *** 驻沪 *** 政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 20分

被本市远郊地区中小学录用为教师的 20分

被本市远郊地区医疗机构录用为医务人员的 20分

(注:上述机构的具体名单,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

附件:1、 *** 重点建设高校以及列入“211工程”的上海高校名单

2、其它列入“211工程”院校、上海高校、 *** 直属和上海市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 *** 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其它列入“211工程”院校、上海高校、 *** 直属和

北方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 *** 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音乐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 *** 科大学、石油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北京化工大学、 *** 民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 *** 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新疆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第二军医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东政法学院、上海水产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 *** 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金融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杉达学院

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上海飞机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内燃机研究所、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香料研究所、上海医 *** 工业研究院、 *** 上海市委 *** 校、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电信科学技术之一研究所

关于2006年外地生源进沪的若干消息

1、2006年外地生源进沪指标为17000个,本科生、研究生一起参加评分,按得分公平分配名额。2005年本科生只有1000个名额。

2、2006年上海毕业生人数比2005年增加了20%。

3、按照2005年外地生源进沪的评分标准,63分以下的同学将无法获得进沪指标。

4、未获得四级证书的同学不可能获得进沪指标,六级证书有可能会发挥决定 *** 作用。

5、2006年计算机水平的评分标准可能会发生改变,建议MBA同学密切关注。

以上信息是在22日下午的2006年 *** 就业工作会议上获得的。如有最新消息会及时告知大家,请同学们及时关注。

文章分享结束,非上海生源个人信息表和上海生源是上海户口 *** *** 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标签: 上海 生源 户口 个人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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