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失业保险领取时间和失业保险每月15号前办理 *** 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失业保险领取时间以及失业保险每月15号前办理 *** 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失业金领取时间和截止时间
在单位里面离职之后,劳动者失去了稳定的工作,也就没有了正常的收入,在这个是很多人都希望自己能够领取到失业金,因为自己这么多年的失业保险不能够白交。那么,失业金领取时间是什么时候?我介绍了相关内容。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的时间是 *** 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 *** 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更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失业保险金: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本人在职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解除、终止劳动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按照本细则规定办妥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该细则还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后,从次月起暂停发放失业保险金;
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上述原因消失后,失业人员可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领取上遇到了问题或麻烦,无法解决的时候应该要找专业律师帮助你。
二、失业多长时间能领失业金
1、失业金领取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5、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6、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7、(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8、(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9、(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0、(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11、(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12、(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 *** 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13、(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14、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15、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三、失业金从什么时候开始领
失业保险满一年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四、失业保险金什么时间发放
1、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故根据规定并未明确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2、企业为在职缴纳的社保中,5种保险同等重要,失业保险也是一个对职工很重要的保障。失业保险能够为失业人员在没有经济收入的那段期间内提供一点经济资金。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各地区规定的时间不同,一般为30日或者60日,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3、失业金有规定每个月的时间拿,一般是月中或者月末。失业保险金的到账时间,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前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需在下月初再次查询。
4、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五、领失业保险金的时间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 *** 》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 *** 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被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计发,月发放标准如下: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更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839.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更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887.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更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934.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关于失业保险领取时间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